厦门连锁药店门槛降低 连锁联盟大势所趋

来源:联商网

2009-06-15 13:42

    连锁药房让顾客更放心。(陈立新摄)     【核心提示】  有人曾这样比喻说:厦门的药店多过米铺。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的零售药店从2002年的187家,已经增长到了目前的近千家,几乎每年都以上百家的速度增长。但是,其中零售连锁门店却只有100多家,仅占一成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门店较多的连锁品牌还很少。  为改变厦门市医药流通领域企业多、多数企业规模小、效率


  连锁药房让顾客更放心。(陈立新摄)
  
 
  【核心提示】

  有人曾这样比喻说:厦门的药店多过米铺。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的零售药店从2002年的187家,已经增长到了目前的近千家,几乎每年都以上百家的速度增长。但是,其中零售连锁门店却只有100多家,仅占一成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门店较多的连锁品牌还很少。

  为改变厦门市医药流通领域企业多、多数企业规模小、效率低等状况,从根本上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去年底,经过厦门药监部门的努力争取,一项旨在给厦门连锁药店“松绑”的规定开始在厦门实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调整药品连锁经营条件,并正式下发通知,决定在厦门市开展调整药品连锁经营条件试点工作,之后将在全省推行。    

  近年来,我市药店数量大幅增长,但药监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市现有的近千家药店中,连锁门店却仅有100多家。市民熟悉的湖滨药店、好又惠等药店,虽然设立了分支机构,实际上却属于单体门店的“单干”状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刘秋红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在一个竞争成熟的市场上,连锁药店的比例一般能达到50%——70%。而我市2001年至2008年初共发展5家连锁总部,门店114家,连锁门店占全市药店总数比例却非常低,只有12%。这不仅耗费行政资源又不利于监管,更不利于企业管理上水平、经营上规模、发展上速度。

  但是,这种情况在今年将得到极大的改善。记者日前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底,我市获准在全省率先开展调整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条件试点工作,放宽关于连锁药店经营的硬性条件。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我市开设连锁药店的门槛大大降低了。

  连锁药店仓库只需300平方米

  “鼓励药店连锁经营的新政策出台之前,厦门拥有的连锁药店仅有鹭燕大药房、光华大药房、九鼎、星鲨、同仁堂等五家(共拥有门店110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说。

  “不是我们不愿意采用连锁模式,而是商家更要算经济账。”一位药品零售商说。由于厦门的仓库租金每平方米在20元-30元之间,加上人工成本和物流配送等,总成本将达到40万-50万元,将占去药店总成本的6%左右。“药店的正常毛利在20%-30%,这意味着将直接去掉6%的利润。”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的药品连锁经营条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此前的规定是零售连锁总部仓库面积必须达到500平方米,按企业规模大小规定验收养护室的相应面积。而调整后,零售连锁总部仓库面积只需大于30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面积由企业根据需要确定。    

  连锁联盟将成大势所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宏愿表示,连锁药店好处是可以对药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仓储管理,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让老百姓吃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从整体上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监管的集中度和效能,是打假治乱的根本措施。

  李宏愿表示,与国内一些大中城市相比,厦门连锁药店的比例仍然较低。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去年底就开始向省局递交相关报告,为鼓励更多连锁药店在厦门落户争取优惠政策,希望有更多的单体药店能加入连锁经营的行列。经过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沟通,我市药监部门提出了降低连锁总部门店数、减少仓库面积的建议,获得了省局的支持。通过这次调整,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数由先前的至少10家降为5家、仓库面积由先前的至少500平方米降为300平方米,投入成本大大降低。今年年初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并多次举办拟开办零售连锁企业培训班,受到了“一人多店”企业负责人的追捧,截至四月初,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我市申请开办零售连锁总部的有10家,其中已有2家取得许可证,有4家正在审批和办理之中。新政策为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打开了空间。
  (厦门日报 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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