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购物中心——市内市郊同步发展
新加坡虽然只有300多万人口,但每年的旅游观光人数却达六七百万。为了方便人们购物,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商业零售业,其中购物中心的发展较为迅速。
市中心购物中心。新加坡较大型的购物中心集中在新加坡市中心的乌节(Orchard)地区,尤以“乌节购物环带”最多,如高岛屋购物中心、新格璞拉购物中心、中心点购物中心等;比较著名的还有中国城商品街购物中心,该地区把一些传统店面加以改造,注入新的经营方式,但保留了一些传统小贩的古老生意;布尔斯/罗可区的购物中心因位于交通枢纽附近,周末,假日客流可达到十六七万人次,是一个相当成功的购物中心。此外,还有海港码头区的码头广场购物中心、Suntec城会议及购物中心、莱佛市购物中心等。
郊区型购物中心。近六年来,新加坡郊区型购物中心发展也很快,已陆续建成十六七个,如世纪广场、Tampines购物中心、Urongpoint购物中心、WestMau购物中心等。这些郊区型购物中心的共同特点是,都座落在较大型的住宅区,并位于交通枢纽附近。Daimaru、Sogo、Metro等百货公司是这些郊区购物中心的主力商店,而其它的组合包括电影城、保龄球馆、娱乐电玩中心和家庭生活用品购物商店,以及一些室外餐厅和咖啡馆等。
购物中心的拥有者。新加坡购物中心基本由两个不同性质的团体所拥有,一是大型开发商(如远东组织等),二是管理公司。大型开发商主要将购物中心作为一项商业投资,以租赁为主要收入,大都由自己的员工团体来管理或租赁;也有的将管理工作以合同形式包给代理人。还有一些购物中心分割成几个独立的产权,由小额投资人所拥有,并实际进行经营。
购物中心的管理。由于购物中心是一种提供整合性服务的设施,需要一个有效的、系统的组织及运作,所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新加坡购物中心的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在组织结构上,一个2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一般有20个管理人员,包括经理、不动产管理专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各1人,不动产专员助理、商场租赁人员各3人等。不动产管理包括人事、建筑物、租赁与承包合同;不动产服务包括招商、消防、行销、空调等,清洁、保安服务大部分是外包。
购物中心的主要收入来源。购物中心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租金。为了增加营业收入,各购物中心都制定了积极的招商策略,尽力使店铺出租率达到最高,如在一些公共空间(新加坡消防法规规定:一个购物中心只能有60%的出租空间,另外40%必须是公共空间)、平面媒体及楼层空间提高广告曝光率,增加知名度;制作简介手册或海报;发放、邮寄宣传品;定期向承租户征求意见,以与其保持良好的关系。在招商方面,购物中心与承租户的租约大都以2-3年为主,押金在2--3个月之间。租金是固定的。购物中心十分重视“事中监督”,随时检查承租方是否依约行事。二是广告收入,有的购物中心总收入的50%来自广告及展示公共空间的增加。三是停车场的收费以及其它服务性收费。
购物中心的设计与重整。从成功的购物中心设计来看,应将每个进驻商店的整体及视觉展现出来,一般让平稳的商店在整个商场的两端,较新潮的商店在中间;购物中心的入口处和停车场的入口处加强灯光照明;高承载的购物中心停车场应经常保养,每5--7年重新整修一次。购物中心进行重整时,大部分都是边调整边营业,以不影响商店正常营业。其整修的主要部分是:加大开放空间,增加采光,装设新的信号装置(如方向指示、停车指示讯号等),引进专为餐饮店设计的空调,增设电子计算机系统,保持卖场的动线顺畅,提供通往停车场的通道,装设新的安全警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