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上海义举:拒绝沃尔玛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近期对《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部分跨国公司在华企业长期拒不组建工会,全球零售业巨头沃尔玛位列其中。
据介绍,沃尔玛目前在我国17个城市开办35家商场,总部设在深圳,没有一家商场建立工会组织。深圳市总工会主席曾上门做工作,第一次谈建会问题被婉拒,第二次干脆拒绝谈,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
不仅是在中国,近3年来有关工会问题,沃尔玛遭到了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的28次投诉。这个委员会认为,沃尔玛从事了反工会活动,如解雇有接近工会嫌疑的员工。
应该说,“沃尔玛事件”涵盖了两个“拒绝”,即沃尔玛拒绝建工会,上海因此毅然拒绝沃尔玛的投资。无疑,这一事件在我国引发了一场冲击波:国民对沃尔玛拒建工会表示愤怒;各界对上海义举表示称许;我国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工会已明示将采取五大措施,并考虑起诉沃尔玛!同时它还引发了人们对招商引资和工会工作等等的反思。
分析
为节约成本就拒建工会?
江苏省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 李林森
跨国公司不愿组建工会,除了担心工会与公司对立以外,一个主要的考虑就是节约成本。按《工会法》规定,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其中60%以福利形式发还职工,另外40%上交上级工会。这意味着即使只有很少员工加入工会,企业仍然要按全部员工工资的2%缴纳经费。
另外一点就是,一些党政领导的主导思想偏重招商引资,担心追究工会问题会吓走外商。
沃尔玛对工会的公然抵制,已引起众怒。我希望我们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约束企业的这种行为。
沃尔玛不珍惜在华品牌
□ 帕勒咨询公司董事、著名品牌管理专家 罗清启
沃尔玛在中国为什么不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号召组建工会呢?沃尔玛实在是走错了一步棋,不考虑在华品牌!
但冷静思考后,我认为,它这样做是因我国现有的特殊国情所致。沃尔玛工会问题对其品牌的影响远不会像在其他国家那么大,因为中国总体购买力还比较低等原因,中国人对沃尔玛“低价产品”的需求非常迫切。
虽然大家对沃尔玛不建工会感到很反感,但是真到需要买东西的时候,还是会去找沃尔玛的低价产品。如果在日本或韩国,沃尔玛因为工会问题引发的道德危机会直接影响到营业额,沃尔玛会很被动,但在中国估计不会。
因此,中国人应加强民族意识,主动去抵制“不法”外国商家。不过,相对于经济上和民间的抵制,劳资问题更应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
从“找政府”到“找工会”
□ 中国社科院法学经济法室主任 王晓晔
在中国,“有事找政府”已经成为劳动者的一种习惯,很多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害往往直接去向政府或信访部门投诉。这种情况并不正常,政府的行为应该是规则制定者和仲裁者,一般的争议应该由工会和企业平等协商解决。在沃尔玛等外资企业完善工会也是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需要。
沃尔玛这种类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需要建立工会。因为沃尔玛在中国进行劳动密集型商业活动,工人个人谈判能力比较弱,只有从“找政府”到“找工会”,用工会的整体行为来和资方谈判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沃尔玛的员工应积极团结起来。
态度
可依法起诉沃尔玛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 杨洪林
如果沃尔玛连锁公司、戴尔公司及伊士曼柯达公司等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机构中建立分支工会的话,总工会将对这些企业提起诉讼。
中国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根据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针对一些跨国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无视《工会法》、拒建工会的情况,全总将采取五大措施,督促这些跨国公司等非公有制企业尽快组建工会。
五大措施包括:
——全总将采取“上下配合,各地联动”的方式,对包括沃尔玛等“钉子户”的各地企业进行集中说服教育。
——借助社会力量,全总将与商务部外资司合作,依靠商务部的力量,审批外商项目时,对不遵守我国法律、不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严格把关,要求外资企业必须建立工会。
——各地工会组织将与劳动部门配合,通过劳动执法检查,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尽快建立工会,只有先建工会才能更好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与全国工商联、全国政协合作,加强监督、做好私营企业家的工作。知名的私营企业家中,有不少是全国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果他们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将会很快收到通知、要求其立刻建立工会。
——借助中组部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的党组织的力量,通过党建促进工会建设。
对策
沃尔玛等跨国公司在华不建工会的不法行为,是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在近期对《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的。这次《工会法》执法检查,不仅暴露出了这一个怪现象,还有不少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更改。
工会工作面对现实应调整对策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秀莲
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达1亿人左右,但他们大部分仍然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据统计,2003年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率只达到32.7%。2003年全国工会经费平均收缴率只有34.8%。像沃尔玛这么大的跨国公司,不建工会,就有上万名务工人员不能入会。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的原因有很多。但近年来,在愈演愈烈的讨薪事件中,听不到工会组织的声音,无疑是个遗憾。一个农民被欠薪,他什么都想到了,包括死,就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娘家——工会。我们可以说他文化水平不高,不懂得拿起法律作武器,不知道依法办事。但是,他很少见过工会运用法律帮助外来工讨薪的事,让他怎样依法呢?毕竟他素质不高,只知道眼见为实。
前不久公布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将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工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体现。但这同时也说明,工会工作还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建立工会是我国的法律所要求的,但是对于这部法律,不仅进城务工者认识不到位,就连沃尔玛这样的跨国大公司都不遵守。可以说,工会组织已经到了自我调整的关键时刻。
考验立法水平有两点,一是能否顺利执行,二是能否及时纠错。指望一部法律一劳永逸、解决一切问题是不现实的。希望工会组织、《工会法》面对现实作出适应时代发展的调整对策来。
关键是要严格执法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宗源
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以来,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一是工会依法组建较难。像沃尔玛、柯达等外资企业不愿建工会。二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依然较难。三是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四是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仍然突出。
以上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执法。立法固然重要,但执法更是关键。立法不是最终目的,法律的有效实施都是立法所要求的目标。立法不执行,不仅立法的目的无法实现,而且还会失信于民,挫伤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组织、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民主权利、对工会干部履行职责打击报复、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上海拒绝沃尔玛的舍“利”取“义”的作法就很好,值得学习。各级人大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一方面要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监督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工会法》,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级人大还要积极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纠正。
统一认识抓组建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林茂
新建企业组建工会难、作用发挥难是贯彻实施《工会法》的难点问题。新近媒体最感兴趣的“沃尔玛拒建工会”一事就是一个典型。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其前提就是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是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巩固党的阶级基层,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前提。然而,现实的情况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却始终滞后于快速持续的经济发展步伐,滞后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违法侵权现象严重,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了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薄弱环节。
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关键在于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执法、依法办事。我相信,“沃尔玛事件”足已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难的问题,各级工会要集中力量,突破难点。上级工会要派员深入企业,发动职工积极参加和组建工会。针对职工分散性、流动性日益加大,要最大限度地把这些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工会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工会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才出现的一级工会组织,政府要积极帮助乡镇、街道工会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等问题,使这一级工会组织能够发挥既是领导机关,又是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
努力提高《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实效
□ 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革安
抓住执法检查这一有利时机,推动《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严密部署,行动上步调一致,这样才能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首先,执法检查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当前《工会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不可能通过一次执法检查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因此,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要拔掉一些阻挠建会的钉子户。对那些长期阻挠职工依法组建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建会的钉子户,或者借改革之机撤并工会组织机构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要责令有关部门严肃执法,限期纠正。二是要督促那些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大户依法上缴工会经费,推动工会经费收缴的法治化进程。对严重侵犯工会财产的单位要责令其依法返还,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维护工会经费的独立与完整。三是着力抓好一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对工会干部维权进行打击报复的典型个案。执法检查不能光听汇报、提建议,要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中,了解情况,倾听呼声,动真格,出硬招。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严重侵犯职工人身权利、劳动经济权益和政治民主权利以及对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要责令有关执法主体依法严肃惩处,并进行公开曝光,通过执法检查抓住一批典型个案,起到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和贯彻工会法。
其次,执法检查要着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执法检查不仅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而且要推动维权制度建设,检查中要把各地政府和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地方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是要关注改制企业的民主程序和改制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情况,推动各地各单位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把工会维权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工会法》执法检查不能一劳永逸,要建立人大牵头、部门联动、上下配合、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推动这一国家的基本法律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 (湖南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