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网消息:11月6日,《联商网》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11月4日,王思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从执行信息来看,执行标的为151437840(元),也就意味着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共约1.51亿元给申请执行人。
不过,据北青报报道,经与北京市二中院核实,二中院称王思聪确有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但是,经法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据悉,王思聪虽被列为被执行人,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思聪在20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相关数据显示,王思聪名下有多条风险信息,他担任高管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均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即“老赖”。此外,与王思聪关联的数家企业有清算信息,如上海香蕉计划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而在前不久,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并持股100%的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遭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冻结数额不祥,冻结日期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来源:联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