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困境的新疆诺玛特超市已经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与此同时,新疆诺玛特北京路店物业方西部房产也已经找到了下家。
3月30日,新疆爱家超市集团公司董事长陈坚林告诉记者,3月14日,爱家超市与原诺玛特物业方西部房产签订协议,以4700多万元的价格租下原新疆诺玛特超市16年的场地经营权。
新疆爱家超市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沈宗祺说,早在去年年底,爱家超市就开始与西部房产方面接触。当时,有意接下原诺玛特超市场地的还有好家乡、家乐福等多家超市。
由于西部超市在与诺玛特合作时也是受害的一方,损失300多万元。所以在签订的合同中爱家超市为物业方提供了较为优惠的条件,比如预付资金1000万元等。
此外,对于之前西部超市与新疆诺玛特20年的场地租赁合同是否解除的疑问,沈宗祺认为,物业方与新疆诺玛特的合同应该已经解除,不然不会再与爱家超市签约。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方如果单方面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诺玛特供应商联盟的有关人士认为,如果诺玛特供应商联盟与诺玛特方面签订债转股合同的话,作为股东的诺玛特供应商联盟有权继续与物业方履行尚未到期的合同。
另据了解,诺玛特供应商联盟的律师3月30日已经赶赴北京与诺玛特方面签署债转股合同。(记者 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