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正大”成“郑州梅馨”13家商户索赔30万

来源:联商网

2008-01-25 08:53

  冲着“正大”二字,秦书歌等人租赁了“正大世纪·城市广场”场地,成为这里的商户。   就在他们为站在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泰国正大集团肩上而窃喜时,媒体报道给他们浇了个“透心凉” ——这个“正大”,与泰国正大集团没有关联。   为此,秦书

冲着“正大”二字,秦书歌等人租赁了“正大世纪·城市广场”场地,成为这里的商户。

  就在他们为站在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泰国正大集团肩上而窃喜时,媒体报道给他们浇了个“透心凉” ——这个“正大”,与泰国正大集团没有关联。

  为此,秦书歌等13家商户起诉至法院,向广场投资、管理单位索赔损失30余万元。

  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当庭没有判决。

  正大世纪,一个美丽的商业神话

  2003年10月下旬,省会各媒体相继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泰国正大集团携手河南广元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元置业)要在郑州建设一个面积34928.7平方米的正大世纪·城市广场,成为首个世界500强进军郑州商业领域的标志性项目。

  在广元置业的房屋销售及招商手册中,也称投资商是泰国正大集团。

  “光‘正大’俩字,就管赚钱!”

  冲着“正大”的名号,投资者纷至沓来,其中包括秦书歌。初次到广场招商部的经历,秦书歌依然记忆犹新——招商人员说,正大世纪·城市广场由泰国正大集团投资兴建,是郑州第一个按国际主流标准兴建组合的大型购物广场,开业时要请成龙、张艺谋、巩俐等明星来剪彩。秦书歌没有太多的犹豫,和其他商户一样,租了一个30平方米的店面卖女装,并进行了店面装修。

  2006年10月28日,商场进行试营业。其间,商场发给商户们一份空白租赁合同,秦书歌说,合同上也不显示出租人是谁,让商户们先签上名字,说是收回后由正大公司统一盖章。

  合同发下来后,秦书歌发现,商铺出租人不是正大公司,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郑州梅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梅馨公司)。

  同为“正大”相差万里

  工商部门的注册显示,郑州梅馨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只有3万元。

  秦书歌说,投资正大世纪·城市广场,本来是冲着正大公司来的,谁知签订合同的却是一个刚成立的小公司,她自然不能接受。

  面对商户的质疑,广场管理方称,广场的部分商铺租给郑州统领公司、郑州梅馨公司了,商户只能与这两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对此,一些商户提出了抗议,在他们坚持下,正大公司转而与部分商户签订了合同。

  然而,风波还只是刚刚开始。2007年5月25日,商报的一篇文章,击碎了他们的梦想——正大世纪·城市广场和泰国正大集团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而入驻的梅森百货“既非像广告上宣称的那样出身于美国全球连锁百货,亦非深圳梅森快捷百货连锁有限公司的加盟公司”。

  原来此“正大”非彼正大,招商的正大公司是河南正大世纪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而非泰国正大集团,亦非其下属的子公司或投资人,二者之间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两个公司。

  事实上,商场之所以叫“正大世纪·城市广场”,是因为广场管理公司名字中有“正大”二字,而这家本土企业的成立,也是在广场建成之后。

  13家商户索赔30万元

  合作伙伴由世界500强之一的泰国正大集团,变为刚成立的本土企业,这个落差让商户们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而真正让商户们心灰意冷的是,停水、停电、货物失窃等事情不断发生,同时,由于广场试营业后宣传不到位,导致很多市民都不知道这里,有的市民打出租车来这里,司机甚至还不知道怎么走。

  在这种情况下,秦书歌等人的生意可想而知。秦书歌说,为开这个店,她一共花了5万余元,自试营业到2007年8月17日广场服装区关门,她赚的钱还没赔的多。

  生意不好,很多商户提出退还费用、赔偿损失,但大部分商户没有得到退赔。而在此期间,河南正大世纪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领导接连换了3任,最终广场服装区封门闭户。

  去年年底,秦书歌等服装区13家商户,分别将广元置业、正大世纪城市广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梅馨公司、郑州统领百货公司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索要定金、装修费等损失,共计30余万元。

  商户的索赔理由是:广元公司以泰国正大集团为商场投资人误导商户投资,存在欺诈行为,应为商户的损失负责。

  “正大”不正宗生意才不好?

  广元公司代理人出示了一份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与广元置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内容是易初莲花租赁正大世纪·城市广场的一部分建超市。

  这位代理人说,易初莲花是泰国正大集团下属公司,它在广场占据了近一半的面积,其入驻就代表了泰国正大集团对广场进行了投资。“谁是商场投资人,与商户的盈利有什么关系呢?”

  而秦书歌认为,易初莲花只是租赁了广场的部分场地开超市,就说泰国正大集团投资了广场,太过牵强。而且,她认为盈利与否,与投资人有着很大关系。

  秦书歌说,买产品就是买服务,如果广场是由世界500强之一的泰国正大集团投资经营,那它和一个刚刚成立,资金只有3万元且没有办公地点的小公司,无论是信誉、实力,还是前景、管理,都不可同日而语。

  她说,广场服装区最后之所以关停,商户之所以受损,就是因为没有先进的管理,没有科学的策划宣传及好的服务造成的。

  正大世纪:一场骗人的双簧?

  广元置业、正大公司、郑州梅馨公司、郑州统领百货公司,均认为不应为商户的损失埋单。

  广元置业方称,该公司只是广场的建设方,将房子建设完工后,就完成了其职责;正大公司称,他们只与郑州梅馨公司、郑州统领百货公司有房屋租赁关系,与商户没有任何关系。

  郑州梅馨公司、郑州统领百货公司方也表示,作为房屋转租方,他们已按合同向商户提供了房屋,履行了合同约定,找他们索赔没有道理。

  作为13家商户的代理人,郭佳楠认为事情并不像4个被告所说的那么简单,她认为这是一个金蝉脱壳之计,是被告合演双簧。

  郭佳楠提供了一份委托书,证明广元置业将开发的正大世纪·城市广场,委托给正大公司管理。值得一提的是,正大公司的3个法定代表人均来自广元置业,甚至其办公室,也是广元置业无偿提供的。郭佳楠说,广元置业制造了泰国正大集团投资的虚假信息后,为逃避责任,成立正大公司对广场进行经营,自己则隐入幕后。

  在商户租赁场地时,正大公司隐瞒了已将场地租赁给了二道贩子的重要事实,且和二道贩子合演双簧,将商户倒卖给了二道贩子,等商户发现受骗为时已晚。
  (河南商报 记者 肖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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