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网消息: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2008年1月25日,合肥百货与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海南华元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安徽乐普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受让其持有的安徽乐普生股权2000万股、300万股,共计2300万股,占安徽乐普生注册资本总额46%。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总价款为人民币6900万元整。
安徽乐普生位于合肥市商业中心庐阳区绿都商城B区,经营定位为中档百货业态,商场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拥有正式员工190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海南康宏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80%,海南佳心高尔夫休闲会馆中心持股14%,海南华元贸易有限公司持股6%。根据评估报告,安徽乐普生净资产值为1.53亿人民币。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经公司与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海南华元贸易有限公司协商,转让方同意安徽乐普生净资产价值以1.5亿元为基数,公司本次收购安徽乐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46%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6900万元整。
2.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并正式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收购股权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4140万元,具体为:向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600万元;向海南华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540万元。公司支付以上股权收购款后,股权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46%的股权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在股权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股权收购款,即人民币2760万元,具体为:向海南康宏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400万元;向海南华元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60万元。
3.违约条款
协议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对守约方因其违约产生或遭受的任何和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应按其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股权受让方违反协议约定未按期向股权转让方付清首付款,则视股权受让方违约,股权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股权受让方违反协议约定未按期向股权转让方付清剩余股权收购款,则应按未付款金额的20%向股权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股权转让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并经过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生效。协议签订地为中国合肥,股权转让各方于2008年1月25日在合肥签署本协议。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深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完善百货连锁网络体系,强化公司的市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在省会市场的联动经营能力,实现规模扩张,扩大市场份额。
2.存在的风险
市场环境风云变幻,公司对未来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因素与多变性无法全部正确预计。虽然目前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但周边的原市政府大楼区域以及长江中路沿线将建设大型购物中心,是否会引进一些知名企业进驻都存在不可预见性。因此,从持续运作角度而言,项目远期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宏观环境特别是国家有关调控物价水平、银根状况、基建投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如果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将会影响本项目的运作。此外,商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国家的金融、税收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该公司的经济效益。
收购完成后,安徽乐普生需要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制度等体系,融合的程度将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安徽乐普生将直接纳入公司大百货连锁经营体系,与公司其他百货商场实现连锁化、集约化、差异化经营,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也将进一步凸显。
依据安徽乐普生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考虑到其近年来在合肥市场的影响力,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通过注入品牌、人才、资金、渠道等资源,以及中央商务区各门店的联动经营和宣传,安徽乐普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合肥百货:07年全年业绩预增110%
1月29日晚间,合肥百货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07 年度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10%左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7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合肥百货称,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幅在30%左右。在经营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由于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价格上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2,022万元,以及出售部分股票取得收益741万元,此两项合计影响净利润18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