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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也该去考虑占海为王,放些龙虾笼或是螃蟹笼,再建设个网站,开始出售笼子收益权。而买笼子的资金,当然是以笼子的产权去抵押贷款回来的。

8月份的福布斯杂志上有则消息:
在缅因州的波特兰市,一对 20 多岁的兄弟策划了一种新颖的贩售方式,让你今夏以另类手段获得你想要的龙虾:你若以 3,000 美元的价格买下一只捕虾笼的收益权,那么这只虾笼整个捕虾季捕捞到的所有龙虾便全都归你。这是将当月甜点俱乐部(cookie-of-the-month club)和看涨投资结合起来的一个点子。利用这个点子,规模 1,000 万美元的龙虾批发公司 Ready Seafood 的创始人布兰登•雷迪(Brendan Ready)和约翰•雷迪(John Ready)两兄弟在去年发起了这项名为“抢鲜缅因湾”(Catch a Piece of Maine)的营销模式。买家买下一只特定捕虾笼的收益权之后,可以随时上网查看有关这只虾笼捕获情况的信息更新。这只虾笼捕获到的龙虾可以每四只一批,连同蒸锅、贻贝和 Down East 甜点一起,由联邦快递(FedEx)递送到你的手中。一只虾笼一季的保底捕获数量是 40 只,以此计算,每只龙虾的价格是75 美元,但是兄弟俩说,遇到好年景的话,每只虾笼可以捕获 60 只左右,这样每只龙虾的成本就降到了 50 美元。“你的捕虾笼就像是一笔为你谋利的投资。”26 岁的布兰登说,他与 27 岁的约翰原先一直在缅因州的龙虾码头干活儿。兄弟俩说,截至目前,他们已经卖出了 200 副虾笼的收益权,他们的顾客有来自加州的,也有来自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的,其中包括许多喜欢这种模式、也负担得起这一不菲价格的银行家:50 美元的价格几乎比当地海鲜市场上龙虾的平均价格高出一倍多。而且与食品业其他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龙虾的售价实际上一直比较平稳。兄弟俩说,这样的买卖跟淘便宜货扯不上什么关系,它的意义在于把消费者与他们的食物来源联系到一起。但话虽如此,如果经济发展继续像现在这样减缓下去的话,他们可能还是更愿意跟超市里的龙虾缸建立联系。
这样的融资方式在金融领域里称为收益权融资模式。
或许在商业地产界活跃的人士都会清楚以下这么一个案例:
2007年年底,华侨城地产财务总监林育德希望从银行融得一笔资金,缓解一下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但是在全国经济趋热的背景下,信贷监管日趋紧缩,至于什么时候再放额度,得到银行的答复是要等上级行通知。
林育德立即向总裁张立勇汇报此事。面对资金短缺问题,张立勇决定转让收益权。实际上就是提前拿到未来的收入:将旗下的部分物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租金收入,整体打包转让给投资者。张立勇认为从银行贷款已经不现实,增发股票程序耗时太长;而转让收益权,既不丧失对物业的所有权,又能快速融得资金。
中信信托认为华侨城提供的旗下用来出租的商铺、写字楼、厂房以及国际公寓,每月都有稳定的现金收入,这批物业5年下来租金总收入大约近10亿元,以6.5亿把5年的收益折价卖给机构投资者比较合适。
为了实施该方案,中信信托、华侨城地产、工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华侨城地产将旗下的一些商铺、写字楼、厂房和国际公寓等收益性物业未来5年的所有租金收益,以6.5亿元的价格,直接出售给相当数量的机构投资者,中信信托则具体承担此次销售。机构投资者纷纷认购,中信信托每收到一个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款,便将此认购款存入工行深圳分行的专用托管账户,直到6.5亿销售完毕。之后,工行深圳分行则监管华侨城地产相关物业的收益,在未来5年时间里,将租金收益按照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分配给投资者。
从以上案例可以发现,要想把龙虾笼的收益直接销售给认购者,在地产投资领域暂时并无法实现。目前的模式为“地产投资方(目前收益权拥有者)+银行(资金提供者)+信托机构(居间代理销售收益权角色)+机构投资者(未来收益权拥有者)”。从目前收益权拥有者到未来收益权拥有者的过渡,需要有两个中间环节来进行保障,这是当前比较合适的做法。
尽管龙虾还未捕捉上来,但收益已经被提前收获。华侨城的这个做法被称之为“准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模式,对商业地产业来说是一种金融创新,它拓宽了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即使未上市的企业也能够实现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方式打开了创新之门。
2008年4月,我所服务的商业地产集团,面临资金压力,也开创性地提出要进行收益权融资。为了帮助公司尽快实现,在这方面我联系了一些银行机构,咨询相关事务,这才清楚原来这一领域还有许多类似操作方法,比如有些银行推出的租约现金流抵押贷款,有的推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尽管名称颇多,但大抵操作模式相近。
这些融资模式无疑拓宽了我们过去狭窄的思维,产权、收益权原来是可以分开进行抵押的,融资不再局限于拥有物业的商业地产公司,当资金紧张的时候,只要拥有稳定现金流收益或是潜在稳定现金流收益,都可以运用转让收益权的模式进行融资,只要敢于想象,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来源。
从商业地产企业来看,这样的做法仅仅是损害了一点预期收益,但却赢得了迅速的资金周转,如果这些资金能够被合理地运用到更具投资机会的地方,则被损害的那一点点预期收益,就不算是什么了。
但在银行机构的角度,却难免要承担起相当的风险,因为收益权一旦打包成为信托产品,则或多或少都会有“滞销”风险,当收益权分拆之后再分别销售给不同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不踊跃,势必要延长销售时间。要防范这个风险,最好的方法就是适当降低收益权的估值。不过这种降低估值对于善于测算投资利益的商业地产企业来说,必定是值得去考虑的。
(本文已发<中国商贸>杂志2008年11月本人专栏,与我交流crdrc@liv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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